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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录播教室及摄制收费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 2018-12-09浏览次数:

为加强录播教室管理,维持录播教室正常稳定的运行秩序,提高拍摄质量,体现拍摄安排的科学性、顺序性和均衡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录播教室的使用均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摄制部统一安排,未经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录播教室。录播教室的卫生管理则由物业中心负责。
  第二条  录播教室的摄制安排应坚持以计划内课程优先的原则,拍摄课程性质优先级为计划内课程、网络课程平台建设课、MOOCs课优先安排。
  第三条  课程的摄制安排应合理,原则上晚上与周末不安排拍摄;拍摄时段分配应科学,同一门课程拍摄时间尽量集中,原则上不分散安排。
  第四条  已安排拍摄计划的教师,原则上个人的要求应服从录播教室课程拍摄的整体安排,服从教学需要,不应因其他任务影响正常拍摄。如有特殊情况,对拍摄安排需要进行调整,请及时告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摄制部。

第二章  具体要求

第五条  保持和维护录播教室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不许在录播教室里吃零食。不乱丢果皮、纸屑,不得任意张贴、乱丢粉笔等。严禁在录播教室内吸烟和使用电热棒、电炉等违章用电行为。
  第六条  摄制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拍摄任务完成后,将设备还原初始状态,以保证拍摄秩序的正常进行。
  第七条  要爱护公物,保护好录播设备等其它设施。教室设备、非本中心工作人员请勿动用调式摄像机,家具不得随意搬动或搬出教室。损坏录播设施和家具,给予批评教育并要认真检讨和照价赔偿。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根据我校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创收政策,我中心对计划外的课程摄制,将根据课程类型的不同,进行分类收费管理。摄制费用均通过校内转帐划入指定帐户,由计划财务处进行统一分配。
  第八条 
计划外课程拍摄收费标准参照《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学资源使用管理办法(修订)》


注: 以上收费标准是以正常工作上班时段,拍摄结束后及时办理转账事宜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